搜索
网站首页 > 慈善文化 > 博文集锦

中国慈善的历史审视和现实思考

发布时间:2015-06-25 来源: 浏览次数:4

    中国古代慈善有三大特征:一是慈善的根深深地扎在中国宣扬性善传统文化的土壤里;二是古代的慈善救助是以政府为主体来承担的,民间慈善起辅助和补充作用;三是中国古代慈善救助的方式以养济为主,只救身体而不救灵魂,授人以鱼而不是授人以渔,是一种消极的救助。

中华慈善总会的成立是慈善事业复兴的起点

    到了近代,中国的慈善发生了很大变化。受西方新的社会慈善福利观和公益思想影响,中国人认识到慈善不仅要救助贫困弱势群体,还要发展社会公共事业、改变社会环境,让全社会的人都受益。此外,近代中国积贫积弱,自然灾害和社会灾害频频发生,政府没有能力救灾,一些民间的有识之士便纷纷倾其家财,救人扶贫。这样,民间力量就替代缺位或不到位的政府,成了慈善救助的主体。

    民间慈善兴起之后,各种各样的慈善团体先后涌现,改变了过去个体或家族办慈善的格局。1904年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成立,1920年华洋义赈会成立,1922年世界红十字会成立,这些慈善机构团体发展非常迅速,到1930年,上海的慈善团体已有119个。并且,这个时候善款的来源更广泛,救助的方式和手段更先进,救助的范围也更广阔,慈善法规纷纷出台,慈善的民族性和文化精神也有浓厚的体现。所有这些都反映出近代中国慈善的迅速发展。应该说,近代是中国慈善成长最好的时期。

    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40年里,中国基本没有出现过慈善事业和活动,慈善理念被淡化,慈善文化出现断层。1994年,中华慈善总会的成立可看做中国当代慈善事业复兴的起点。此后,中国慈善事业迅猛发展,各种慈善活动大量涌现,民间慈善组织纷纷建立。但是,这个时期中国的慈善事业依然以政府为主导,虽取得巨大的成绩,但是问题也不少。一是筹款数量与方向不佳,在中华慈善总会成立的最初7年中,筹集到的总善款只有12亿元,其中中国内地的捐款只占30%。二是中国慈善机构数量不多,到2004年,中国慈善公益组织只有395个,而且绝大多数是官办的,难以真正发挥作用。三是动员资源的能力不强,2003年,美国慈善捐款达6700多亿美元,占美国GDP的9%,而同年中国的慈善捐款只占GDP的0.1%。中国慈善事业出现的种种问题与政府的缺位、错位是有很大关系的。

中国慈善应走民营化、法制化、系统化、专业化、普及化之路

    中国慈善应往什么方向去?我认为当代中国慈善应走民营化、法制化、系统化、专业化、普及化之路。所谓民营化,就是坚持依靠民间力量独立自主办慈善,不能以政府权责渗入和干预。所谓法制化,就是将慈善纳入法律管理的轨道。目前,我国涉及慈善事业以及公益捐赠的法律法规有《公益事业捐赠法》、《红十字会法》、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企业所得税法》以及《个人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》等六部。但遗憾的是我国的慈善法至今尚未出台,原因是许多根本性问题尚未形成共识。所谓系统化,就是各慈善组织之间要加强联系和交流,使全国的慈善组织融为一体,声气相通。这要求各组织在独立自主开展各自活动的同时,更注重信息、经验、善款的交流及业务协作,使全国范围内善款的募集与流向有序化,提高善款的使用效率。所谓专业化,就是从事慈善事业的人要懂专业。慈善事业的迅速发展,既需要临时志愿工作者,更需要众多接受过专业化知识训练的社工参与。所谓普及化,就是要使人人都有慈善理念,都参与慈善活动,都实施慈善救助。我国目前慈善事业参与度还远远没达到普及化地步,对慈善事业缺乏全面、正确认识的人亦尚在。

“民办”与“官助”是我国当代慈善发展的合理定位

    政府要从“官办”的位置上退下来,实施“官助”。

    一是要培养国民的慈善意识,营造社会慈善氛围。当代社会,虽然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,社会文明也在不断进步,但是弱势群体和各种社会问题依然存在。要解决这些问题,仍然需要大量的亲情、伦理、道德、慈善理念的教育;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对渴望获得关心的群体付出从物质到精神的帮助;需要更多的民间力量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,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。二是加快慈善事业的立法进程。法律的调控与保护是一切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。加强慈善事业立法是慈善事业得以实施与发展的依据和保证。为了强化对慈善事业的依法行政和监管的力度,创造更有利的慈善事业发展的法治环境,全面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,政府应当促使尽快制定出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事业促进法》。三是对慈善事业实施合理有效的监管。合理有效的监管需要先构建系统的政策法规体系,内容包括机构运作、自律与他律制度,从业人员的组织、人事、社会保障、福利等相关制度,慈善机构资格认证制度等。

    另外,需要制度化的管理。这不是要政府直接承担慈善事业,也不是将慈善组织作为政府下属的部门直接管理,而是指慈善事业要进行法制化管理。政府为此应该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:首先在财务制度方面,应当确立捐赠财务的追踪、反馈、公示制度,提高慈善捐助的透明度;其次在行业自律方面,确立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,加快行业自律制度的建设,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;再次是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,定期审核评定慈善组织的资质并确立起慈善组织内外部的监督机制。

周秋光

地       址: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71号慧德大厦5楼507室

联系电话:028-86601386      邮编:610012

网       址:www.scmscs.com

Copyright © 2002-2011 SCMSCS. 版权所有

蜀ICP备14011271号 技术支持:明腾-西部商务网

捐助热线

028-86601386

中国慈善的历史审视和现实思考 - 四川省民生慈善基金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