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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更改“四川省民生慈善基金会肿瘤患者救助项目”救助标准及流程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6-06-03 来源: 浏览次数:

为满足监管要求,规范我会慈善活动开展,更多更好地惠及困境肿瘤患者,经四川省民生慈善基金会与捐赠方协商一致,现将“四川省民生慈善基金会肿瘤患者救助项目”资助内容及条件进行更改,更改后的内容如下:

一、救助标准

1.针对上述病种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为:个人自费部分的80%(以患者出院结算清单以及发票凭证为准)最高不超过3万元

2.省外特殊患者需经基金会审批同意后方可救助 ,救助比例原则上视同省内患者。

二、救助流程

1.患者个人提出救助申请

2.基金会核实确认后按比例拨付救助金

3.患者需要提供的资料

1)四川省民生慈善基金会大病救助项目资金申请表

2)患者身份证(正反面)复印件1份;

3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信息;

4)患者病情证明资料:病历首页出院证明;

5患者医疗费用发票及结算清单复印件

6患者家庭经济困难证明。

以上内容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,请联系四川省民生慈善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028-86601386。如无异议,公示期满后,该项目按照更改后的救助标准及流程执行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四川省民生慈善基金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66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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